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

開創型的婚姻注意事項

開創型的婚姻注意事項


下列幾點是開創型不論男女,在選擇婚姻時盡量要注意的問題:

1.不宜早婚:

開創型太過感性衝動,太早結婚,生活中的衝突很多,難以調適,因此不宜早婚。

但所謂的早與晚,與實際年齡無關,應定義在離開學校進入職場三~五年以上,瞭解自己的個性及與人交往的優缺點即可。

另一方面,開創型在第二春時,有了第一次的錯誤經驗,比較容易珍惜感情,因此,多半在第二春時才能美滿。

2.不宜與相近年齡交往:

開創型難以服人,若對象與自己年齡相近,則在價值觀不同時,很難與對方妥協;但若年齡相差較多,社會歷練不同,則溝通時比較容易聽得進。

所以開創型最忌班對、校對,從年輕時就開始交往,一畢業就結婚,問題最大,難以和諧。

3.不宜與同樣開創型異性交往:

開創型與同屬開創型的異性來往,兩人都個性強悍,太容易一言不和,倏合倏離,相處的風險太大。

4.宜聚少離多:

開創型與情人在一起時,朝夕相處,容易爭吵,反而相處困難,但若是各有各的生活空間,互不干擾,反而較容易維持感情。

5.小心三角戀情:

開創型太有自信,喜歡競爭,不畏人言,常常有意無意地介入多角戀情,造成紛爭與困擾。

因此,在戀情開始時宜多加注意。

6.愛情與事業互補:

開創型的愛情,若能與事業結合,則兩人相處的穩定度會較高,相輔相成。

但是,如果事業不幸失敗,當然也會影響愛情。

開創型的人天生與同為陽性的領導型的人互補,與陰性(支援型、合作型)的人互斥,所以必須要靠後天開導啟發,才能共處。必須互相瞭解,每個人個性不同,成就各異,能夠相知相惜就是互補,不能夠相知相惜就是互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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