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做好與貿易商合作外銷
大宇紡織公司 經理 簡武華 主講
本會 林麗文 整理
一、前言
我國紡織工業在歷經40餘年風風雨雨的洗禮之後,已跳脫出以往夕陽產業的形象,進而一躍成為以資本與技術為根基的高科技產業。
於1997年我國紡織品不僅出口旺盛,在出口總值達166.2億美元,佔我國出口總值13.7%,與進口總值僅36億美元相抵之情況下,為我國創下高達130億美元之貿易順差。近年來累計紡織產業順差更高達1,143億美元,反觀我國歷年來之外匯存底也不過是835億美元。若以細部來看,就聚酯長纖維而言,我國聚酯纖維產能在產量、成本競爭與行銷能力上全球居冠。尼龍產能全球排名僅次於美國、歐聯與日本,位居第四。全球競爭力上則僅次於美國與日本,位居第三。由此可知,現今紡織工業在我國舉足輕重之地位不僅直譬「朝陽工業」,且已成為我國第二大產業。
在本地布料市場上,雖然台灣擁有2,000萬的人口且國民所得不低,但不管是在消費量或質上,僅佔總產能的一小部份,其他大部分產能惟端賴出口外銷來消化。例如,本公司總產能中僅5%為境內銷售,餘95%左右皆出口外銷。當然每家公司透過貿易商的比率不一。但是,因為本公司在行銷策略上非常偏重貿易商,因此,約有40%至50%間接外銷部份之業務均需仰賴貿易商,其餘50%強才是利用直接出口外銷。
二、貿易商之型態
在此我以廣義的貿易商型態來為大家解釋。
(一) 日本商社
一般規模較大之日本商社在台灣皆有分公司。從今(1998)年開始有很多家台灣分公司為因應總公司之政策開始實施現地化。也就是說從今(1998)年開始日本商社在整體營運上有很大的改變,如可以接受當地信用狀、可押匯、可以當Shipper等。
日本商社在台灣工商業界立足已久,若單以紡織業來說則已涉足20年以上。就日本商社最佔優勢之市場而言,毋庸置疑非日本當地莫屬。因此,想與日本商社作生意就必須透過當地日本貿易商。此外,也可利用設於全球各地之分公司。
早期的日本商社,若以1987年為一分界點,於1987年以前日本紡織品輸銷台灣之比重甚鉅。但自1987年以後由於受到本國紡織業的日益抬頭,日本商社之地位逐年衰退。
(二) 歐美Buying office或是分公司
(三) 印度商
一般多用「香港某某商」台灣台北分公司等諸如此類之名稱,遍佈於台灣各處。早期之地位及重要性並不亞於日本商社,但近年來已日益沒落。但是,在某些國家其行銷能力仍具實力如非洲、中東、中南美洲等地區。
(四) 本地貿易商即俗稱之貿易公司
在整體上來講,於最近幾年本地貿易商其所佔比率、地位與重要性已日趨高漲,其中,部分較早切入市場之早期貿易商,雖懂行銷、具長纖貿易專長,但是對於產品之認知度尚可。然而,近期陸續成立之貿易商,由於多源自大廠之業務身份,因此,不僅懂行銷且於該專業領域上較早期貿易商來得熟稔。
在早期,貿易商只純粹做Trade賺取買賣差價。現今由大廠之業務自行創業的貿易商,很多都不直接跟工廠採購成品,而是買進胚布自己進行染整、後處理加工等,甚至有些公司直接跟工廠買紗、代織進來,製成成品後再出口銷售。此一現象,在整個外銷上,導致很多公司在許多市場上之推售困難度提高。台灣的紡織業也由於這批新血輪的出現而有了重大的變化。
三、貿易商之功能
(一) 交易的媒介
為貿易商最基本之功能,位處買賣雙方交易之橋樑。
(二) 財物融資之提供者
此功能於印度商與日本商社最為顯著,因其可為客戶開立信用狀,有些印度商甚至可放帳給客戶。
(三) 市場資訊之提供者
因為基本上貿易商較專注於市場之marketing情形,而且早期之貿易商均擁有自己代表性的市場。因此,於資訊上之取得,會比一般公司或工廠來得快速且容易。
(四) inspector之功能
(五) 語言翻譯之服務
(六) 配額之提供者
我國產品外銷至歐洲、美國、加拿大及今(1998)年增加的土耳其等均需配額,方能出口。為此,一些擁有訂單卻苦無配額的廠商,就必須跟外面購買配額。而一般歷史較久之貿易商握有大量之配額,因此,如果直接跟這些握有配額之貿易商配合,不僅省錢、方便且於拓銷市場上有很大的幫助。
四、對貿易商之徵信
(一) 徵信的工作其實是不可或缺的,其重要性如下。
1. 可減少商業風險。
2. 可預防意外之損失。
3. 可減少惡意的市場索賠。
(二) 徵信之內容
1. 資本額:
亦指財務狀況。因資本額的多寡關係著該公司之信用程度。以台灣來說一般的貿易商其資本額約為300~500萬台幣,若資本額在2,000萬台幣以上就可稱得上具規模的了。但是資本額的多寡對本業而言並不很重要,只不過是個參考數值而已。
2. 構成人員:
包括所有者、董監事、股東及高級業務主管等。其每個人之人格、信用及資產、學歷、社會地位等皆為影響該公司及個人信用之主要因素。
3. 業務內容:
即營業項目、經營性質及往來廠商等。
4. 營業情形:
指營業額之高低、資本額之周轉率及資本額之利用率等。
5. 損益情形:
可經由該公司之損益狀況瞭解其經營成績之優劣。但是盈餘多並不一定表示其經營狀況良好,可能只因其所取利潤較大而已,因此,仍應考慮其交易價格及條件適當與否。一般來說,這二(4,5項)方面的資訊不易獲得,惟有透過同行或熟人口中得知。
(三) 徵信之方式
1. 由公司之財務部門經由其往來銀行體系,查詢該公司的帳務往來情況。
2. 透過專業之徵信社調查。
3. 透過政府單位如國貿局、貿協或紡拓會等所提供之資料。
4. 透過同業之徵信,但是切忌去徵詢競爭廠商的意見,以避免得到相反之資訊。
五、如何慎選貿易商以加強市場之銷售
如何選擇貿易商?其最重要的一點是必須針對公司較弱之市場,去選擇有助於加強拓銷工作 之貿易商。
以主要市場區域性來說,可簡單區分為五大洲:亞洲、美洲、澳紐及非洲。亞洲包括核心市場香港、中國大陸以及日本、韓國、印度等其他東南亞市場。歐洲則以西歐、南歐為主要市場及近兩年來才陸續崛起的新興市場東歐、俄羅斯。雖然前些日子因俄羅斯暴發金融風暴對我之出口方面影響頗鉅,但仍是個具潛力的市場。惟北歐市場對台灣而言重要性不大。美洲包括美國、加拿大及整個中南美洲。近年來由於外銷至中東的比率相當的高,所以也可將其納入我國主要出口市場之一。非洲方面則以位處北非的阿爾及利亞、突尼西亞及摩洛哥等為潛在市場。
六、貿易商及直接客戶間如何平衡
(一) 直接買賣之優點
1. 透過Buyer可認識較多國外市場之情況,直接體會市場之反應,了解市場趨向及最新情報。
2. 可透過直接買賣與各種不同類型之國外廠商建立交易關係。
3. 因透過直接買賣可節省中間商人之佣金,降低交易價格相對地就可提高公司利益增加競爭能力。
4. 可免受不肖中間商人之控制,得以本身及將來之目標進行交易。
5. 可直接進行宣傳工作。因透過直接買賣不僅可以本身之商標進行推銷,又可直接銷售貨品利於為公司本身作宣傳工作。
(二) 直接買賣之缺點
1. 交易範圍受限,擴張不易。因直接交易之買賣,雙方僅以對方為交易對象,其交易產品種類自然以對方所經營之項目為主,交易範圍之比例會因此受限。
2. 較不易明瞭對方市場之內容及變動情形。因交易範圍小資訊受限,又不易求得廣泛之情報消息,因此對其市場之內容及變動情形就不易明瞭。
3. 危險性大。這是最重要的一點。意指當雙方之關係發生變化,受到損害時,因無第三者之介入予以適當調解、潤滑,其關係就易破裂,因而失去對方市場。
直接貿易之「優缺點」其實就等於間接貿易之「缺優點」如:
(一) 間接買賣之優點
1. 可利用貿易商之協助擴展業務範圍
因貿易商不管是否位於買方或賣方地,通常對於銷售市場之情況均較廠商瞭解,加上擁有相當之客戶群或關係企業,因此可利用其優勢擴展業務。
2. 可避免零碎交易
因貿易商會代客戶將其訂單收集、整理後,再整批訂購貨品,故可減少廠商零碎交易之機會。
3. 可減少對國外市場之交易風險
因貿易商較廠商明瞭市場之內容及變動情形。
4. 可減少對客戶之信用風險
因貿易商會慎選信用良好之客戶。
5. 可節省費用
對進出口廠商而言,經由貿易商交易之買賣可減省通信工作及費用。
(二) 間接買賣之缺點
1. 不直接與客戶往來,不易瞭解市場之情況。
2. 無法直接發掘潛在客戶群。
3. 支付佣金,增加交易價格相對地就可降低公司利益減少競爭能力。
4. 無法以本身之商標或廠牌進行推銷,不易建立於市場上之銷售基礎。
5. 易流於受控之地位,難一展推廣業務之力量。
七、服務
為何國外這麼多的Buyer明知直接跟工廠下訂單,價格較便宜,仍願透過貿易商購買?主要是因為貿易商的服務好,其服務範圍不單單具備以上間接買賣所帶來之優點,還必須兼具在訂單交期上所遇之抱怨、品質問題及市場開發能力等等,可見其對於服務客戶之重要性,也難怪國外的Buyer會如此仰賴貿易商。故工廠不僅要將自己定位於製造業,還得將自己卡位於服務業上,如此才能更具競爭優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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